中央空管办202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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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中央空管办202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2,表中附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和确认参加面试函(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并发送电子邮件至zykgbzl@163.com,邮件标题为“职位名称+姓名+确认参加面试”。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一并在邮件正文中说明;
(二)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4),经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至zykgbzl@163.com,标题为“职位名称+姓名+放弃参加面试”;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已确认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5月21日(星期三)17:00前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zykgbzl@163.com,邮件和压缩包标题为“职位名称+姓名+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报名网站打印)。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报告),所报职位相关资格证书。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记录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样表从报名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推荐函(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附件6)。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四、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将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带齐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备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5月25日(星期日)下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4:00前报到;5月26日(星期一)上午进行面试,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指定时间没有到达报到地点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到地点。中国空中交通管理南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北路1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①有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②无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计划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中央空管办承担。
(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综合研究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面试当天考生电子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取回;面试后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如有违纪行为,将按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面试当天午餐由中央空管办提供,考生参加面试的其他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近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面试当天请提前查阅天气、交通等状况,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010—55605819(电话)
010—5995010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基本情况表
3.确认参加面试函
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5.报名推荐函(社会在职人员)
6.待业情况说明
中央空管办党委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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